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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纠纷20年被查封仍租售

2013-07-29 09:47 来源:网络 浏览:

  南都讯记者郭启明 位于宝安区的金丰豪庭大厦产权纠纷长达二十年。深圳市鑫宝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手持广东省高院的终审判决书等,指责另一方深圳市金银威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将法院查封的物业违规出售出租。金银威则回应是历史遗留问题,并建议对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7月25日下午,辖区新安街道办组织双方调解,但未取得进展。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2】粤高法民一终字第27号)显示,经审理查明并依法判决:金银威公司与鑫宝丰公司在起诉前均未取得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双方于1998年3月签订的有关金丰豪庭的《合作开发“创业广场”项目合同书》及2001年5月签订的补充协议书无效;金银威公司一审提出“依据合同约定比例来划分金丰豪庭产权”的诉求,亦因涉案合同被认定无效,依法不能再主张金丰豪庭的产权和要求深圳市国土局给予办理相关手续。

  鑫宝丰公司认为,该司“出地”后亦承担了工程款和债务,依据《物权法》应为大厦的唯一合法业主和产权所有者,拥有大厦100%产权。事实上,由于拖欠银行贷款及工程款,金丰豪庭整栋物业已经被深圳市中院、汕尾、南山、罗湖等多家法院自2006年起查封,至今还没有解封,但金银威公司借助实际控制大厦的事实一直在低价租售物业。“其中14套是在省高院终审判决下达后出售的”。

  宝安区政府会议纪要显示:宝安区曾于2008年-2010年间两次召集纠纷双方召开协调会明确,产权明晰前,各方均应停止该大厦的使用和经营行为,金银威公司应主动退还已招租的定金、押金及装修费等。

  对于租售查封物业情况,金银威公司方面表示,签订的内部认购书都是之前签订的,是历史遗留问题。金银威公司还称,如果对方坚持100%产权要求,建议去申请法院强制执行。7月25日下午,辖区新安街道办相关部门组织双方进行协调,但双方各执一词,未取得有效进展。鑫宝丰公司表示将依法对金银威公司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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