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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火火造谣事件 秦志晖(秦火火)案在京11日受审

2014-04-09 10:58 来源:网络 浏览: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定于2014年4月11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三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秦志晖诽谤、寻衅滋事一案。 4月8日讯 据新京报消息,(记者 刘洋)今日记者从朝阳区人
<a href='http://www.bjxxg.cn/news/beijing/' target='_blank'><u>北京</u></a>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定于2014年4月11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三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秦志晖诽谤、寻衅滋事一案。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定于2014年4月11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三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秦志晖诽谤、寻衅滋事一案。

    4月8日讯 据新京报消息,(记者 刘洋)今日记者从朝阳区人民法院获悉,此次对秦志晖(网名秦火火)的诉讼中,公诉机关指控秦志晖于2012年12月至2013年8月间,使用“淮上秦火火”、“炎黄秦火火”、“东土秦火火”等新浪微博账户,捏造损害杨澜、张海迪、罗援等人名誉的事实在网络上散布,引发大量网民转发和负面评论。

  此外起诉书指出,2011年8月20日,为了自我炒作、引起网络舆论关注、提升个人知名度,秦志晖使用名为“中国秦火火_f92”的新浪微博账户编造、散布虚假信息攻击原铁道部,引发大量网民转发和负面评论。

  公诉机关认为,秦志晖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网络上散布,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编造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其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应当以诽谤罪、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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