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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城乡结合部五类违法经营场所将取缔

2013-12-20 11:36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
原标题:本市城乡结合部五类违法经营场所将取缔 2013年12月起至2014年9月,北京市将开展对城乡结合部地区安全生产的专项整治。城乡结合部地区的各类市
原标题:本市城乡结合部五类违法经营场所将取缔

  2013年12月起至2014年9月,北京市将开展对城乡结合部地区安全生产的专项整治。城乡结合部地区的各类市场、“工业大院”、小作坊、小旅馆等场所,如果存在无照经营、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等五类情况的将一律依法取缔。对于“三合一”、“多合一”(指人员住宿场所与加工、生产、仓储、经营等场所在同一建筑内)等存在安全隐患的生产经营场所将立即停业整顿,疏散相关人员,停止水电气热等供应服务。

  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集中开展城乡结合部地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决定从2013年12月起至2014年9月在北京市开展城乡结合部地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通知指出,此次专项整治的区域包括首都功能核心区与城市功能拓展区的交叉区域,城区与郊区的交叉区域,郊区的中心城区周边区域,“城中村”,区县之间交界区域以及流动人口聚居地等环境复杂、安全隐患突出的区域。

  整治的重点是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储存,主要包括:各类商品批发零售市场、“工业大院”、“五小企业”(小化工、小木器、小服装、小加工、小作坊)、“六小场所”(小歌厅、小餐饮、小网吧、小洗浴、小旅馆、小市场)、仓储场所、再生资源回收单位、设施农业项目、“三合一”、“多合一”等存在安全隐患的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

  通知要求,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经停业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经营场所一律依法取缔,并停止水电气热等供应服务,彻底消除安全隐患。而“三合一”、“多合一”等存在安全隐患的生产经营场所,必须立即停业整顿,疏散相关人员,停止水电气热等供应服务。

  根据安排,北京市各区县将在2014年1月20日前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建立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整治台账。2014年3月底前完成30%的专项整治工作,6月底前完成80%的专项整治工作,8月底前完成全部专项整治工作,从而确保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市民如发现违法行为,可拨打12350安全生产投诉举报电话。

  五类重点整治对象

  1.无工商执照或相关证照不全的

  2.在违法建筑内从事生产、储存、经营活动的

  3.停业整顿验收仍不合格或整改未验收擅自恢复生产经营的

  4.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无法整改的

  5.其他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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