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林靖)今天上午,原北京市环保宣传中心主任被指控多次签订虚假合同套取公款,并在北京PM2.5治理宣传中侵占组稿费等,涉嫌贪污受贿,在海淀法院大法庭当庭受审。 1957年出生的张某年近六十,是北京人,大学文化,原来是北京市环境保护宣传中心主任。上午公诉人当庭对他提出指控,称他利用职务便利,多次采用签订虚假合同的方式,先后套取公款共计109.9万元。 张某还利用担任市环境保护宣传中心主任的职务便利,于2013年3月间与中国环境报社签订《中国环境报北京PM2.5治理宣传协议书》,支付给中国环境报社宣传费用12万元,之后张某将该报社返还的组稿费43003.9元占为己有。 此外,张某利用职务便利,于2009年5月至2013年5月间,指使他人用本单位的公款共计187752元,办理北京四季御园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等消费场所的消费卡10张,并占为己有。2013年5月间,他又将本单位价值4万元的城乡仓储超市购物卡占为己有。 “贪污罪我是认罪的,对其中一起受贿罪有异议,其他都没有异议。”张某表示。其辩护人当庭为张某做“罪轻辩护”,对其中两起事实和款项性质有异议。 对于中国环境报返还的组稿费,张某称:“我认为这是给我的报酬,没想到是受贿。”张某还当庭提到,还有奥运会时,由于大家很辛苦,环保局打算拨一笔款给大家,张某说当时要给每人买一件阿迪达斯服装,但因没法走账,所以就走了一家公司的账。“后来剩余钱款,我觉得大家很辛苦,就想给大家发奖金,后来也分给了某些人。”对此,辩护人认为一些涉案款项等不属于贪污受贿。 截至记者发稿时,此案庭审仍在继续。 刘乐 摄 J151 阅读完标题为(环保宣传中心原主任 被控贪污上百万)的文章后,{www.bjxxg.cn}小编为大家推荐更多相关文章,千万不要错过哦! (责任编辑:北京纪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