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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案二审 辩方质疑证据伪造

2015-03-20 15:54 来源:网络 浏览:
庭审中的顾云 谎称产品若是想上政府采购清单,必须要有某机构的调研报告,而调研报告只有他能得到。曾任全国高科技健康产业工作委员会紧急救援中心主任的顾云凭借这个理由

庭审中的顾云

  谎称产品若是想上政府采购清单,必须要有某机构的调研报告,而调研报告只有他能得到。曾任全国高科技健康产业工作委员会紧急救援中心主任的顾云凭借这个理由骗取了代理商李某150万元。因不满一审被判12年有期徒刑,他向北京市一中院提起上诉。

  昨天,顾云因涉嫌诈骗罪在一中院接受审理,庭上他否认指控,称自己是合法经营,不属于诈骗。

  夫妻开公司 借单位身份

  被告人顾云,今年42岁,大专文化。据一审海淀检方指控,2011年至2013年间,顾云在本市海淀区五道口等地,谎称只有他实际控制的北京高建伟达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才能委托某机构出具调研报告,并承诺能够利用上述调研报告帮助他人将产品列入政府采购清单等,骗取被害人人民币150万元。经被害人报案,顾云于2013年8月22日被抓获。涉案赃款均未退赔。

  一审中,顾云称自己在2005年经朋友介绍到高健委工作,后担任紧急救援中心主任。“委员会没有什么收入,只有几个高层领导才有工资。”他就是在一些活动中帮帮忙,期间靠做自由职业挣钱。

  2009年,顾云和妻子成立了北京高建伟达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妻子任法人,他担任经理。公司建立后,他借着高健委的名义对外谈生意。

  10万元费用 要了300万元

  但2011年,民政部取缔了全国高技术产业化协作组织及其非法设立的相关机构,这其中包括高健委。

  而此时,顾云正撺掇一李姓朋友注册了一家公司,他还以紧急救援中心的名义发了一个红头文件,证明这家公司是救援中心的下属单位,要与台湾人做游艇生意。顾还对李说,要让游艇销路好,要进政府采购名录,需有某机构出具一个调研报告,而自己和妻子的公司才有资格要求对方出具这个报告;李某要此报告,需付300万元咨询费。

  于是,李某与顾云签订了委托协议,约定300万咨询费分两次付清。签订协议当天,李某就给了顾云一张150万元的支票。

  但李某后来了解到,想进政府采购名录,调研报告不是必需的,而且任何单位都可以与该机构协商写报告。李某觉得自己被骗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实际上,顾云为那份调研报告,只交纳了10万元咨询费,剩下的140万都归他了。

  二审:对证据提出质疑

  昨天,顾云身穿蓝色抓绒衣、运动裤出现在法庭上,他称自己是合法经营,与李某之间也有合法协议,不属于诈骗。

  顾云的辩护律师对证据也提出异议,称一审判决书在证据采纳上具有明显倾向性,几位证人证言有冲突,但“在关键点上一个字都不差,甚至连标点符号都一模一样。”他说道,证人顾某某在笔录中说了不少专业术语,但在一审庭上,顾某某根本说不出这些专业术语。因此,律师认为包括顾某某笔录在内的两份证人笔录系侦查机关伪造。

  庭审的最后,律师还引用英国哲学家培根的名言“一次错误的判决,甚于十次犯罪”,希望法庭改判或发回重审。

  顾云被法警带离法庭时,朝着旁听席上一对老人,哽咽道:“姥姥、姥爷,保证身体。”此案未当庭宣判。 严琪 J195 李佳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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