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某酒后拍碎歌厅玻璃,并将歌厅经理打伤。记者昨天获悉,丰台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白某有期徒刑两年。 白某现年35岁,曾因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被判过有期徒刑4年6个月。去年6月4日晚,白某和一名男性朋友到丰台区一家歌厅唱歌喝酒,约半小时后,白某光着膀子走出包间,无故用手将歌厅内走廊玻璃拍碎。歌厅经理张某说,他让白某回到包间,并让对方赔玻璃钱。白某开口就骂,还扇了他一耳光,打了他的鼻子。他想继续谈赔偿的事,结果又被扇了几耳光。张某报警后,民警将白某带走。 张某被诊断为左侧鼻骨及左侧上颌骨额突骨折,经鉴定轻伤二级。 法院认为,白某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并赔偿张某医疗费、误工费损失共计1.8万余元。 阅读完标题为(男子酒后歌厅打人获刑 赔偿医药费误工费1.8万元)的文章后,{www.bjxxg.cn}小编为大家推荐更多相关文章,千万不要错过哦! (责任编辑:北京纪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