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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本市禁放孔明灯

2015-02-14 09:25 来源:网络 浏览:
京报网讯(记者 金可 通讯员 王新)今天是西方的情人节,一些情侣喜欢放飞写着爱的誓言的孔明灯。昨日,警方发布提示,本市自去年11月1日起已全面禁止生产、销售、燃放孔

  京报网讯(记者 金可 通讯员 王新)今天是西方的情人节,一些情侣喜欢放飞写着爱的誓言的孔明灯。昨日,警方发布提示,本市自去年11月1日起已全面禁止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欢迎市民举报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的行为。

  本市去年已发布并实施了《关于在北京地区禁止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的通告》。据警方解释,孔明灯是利用明火加热空气产生动力升空,自重较轻,遇有阵风或碰撞高大建筑物后容易坠落,一旦掉落草丛或悬挂到树枝等易燃物品上,极易引发火灾。尤其是北京地区多风、干燥,放飞孔明灯存在着极大的火险隐患。

  据市公安局勤务指挥部统计,2014年春节期间共接报反映燃放孔明灯问题的警情18起,其中引起枯叶、树枝等着火警情4起。2015年春节临近,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充分认识燃放孔明灯的危险性,自觉维护公共安全,不生产、不自制、不销售、不购买、不燃放孔明灯。

  对于发现的违反《通告》规定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的行为,市民可通过市质监局热线12365、市工商局热线12315、市城管热线96310、市园林绿化局电话84236685,以及公安局110电话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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