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报网讯 今天,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等五部门发布《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实施方案》提出:2014年至2016年,中央国家机关以及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的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总量的比例不低于30%,以后逐年提高。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细微颗粒物治理任务较重区域的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2014年购买比例不低于15%;2015年不低于20%;2016年不低于30%,以后逐年提高。 阅读完标题为(新购公务车 三成新能源)的文章后,{www.bjxxg.cn}小编为大家推荐更多相关文章,千万不要错过哦! (责任编辑:北京纪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