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报网讯(记者 骆倩雯)四年一届的世界杯正如火如荼,赌球似乎成了球赛之外球迷的“调味品”。昨天,一起涉嫌赌球的二审案件在市一中院开庭审理。这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原被告双方各执一词,一个坚称是民间债务纠纷,另一个却一口咬定是赌球的债务。由于上诉人补充提交了新证据,法院认为该案存在赌球嫌疑,遂撤销了一审法院的判决,将案件移送至公安机关进一步处理。 2012年,曾经是足球运动员的郑某通过朋友李某的介绍,认识了开设球庄的任某。郑某称,任某不断用赌球的“好处”诱导他。任某的球庄每天开的球局有100多场,下注不用先给钱,只需每周一结算上周的款项即可。刚开始,郑某还赢了几次上千元,但最终前后输了100多万元。郑某每次下注,任某都会从中“抽水”。他没想到,任某最终却把自己告上了法院。 2013年11月,任某诉称自己与郑某是朋友,郑借了自己30万元,并出具了一份借条,显示承诺借款期限自2013年3月3日至2013年3月11日。任某说,借款到期后,郑某至今未还钱,故请求法院判令郑某偿还借款30万元及利息。 郑某在一审中辩称,他与任某不是朋友,双方不存在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我们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他(任某)引诱我加入了他做庄的非法赌球活动,涉案债务是非法债务。”郑某承认借条是他出具的,但他是欠任某17万元的赌债,且期间已通过中间人李某偿还了17万元。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定,任某提交的借条能证明其与郑某之间存在民间借贷法律关系,郑某虽辩称他欠的是赌债,但并未能提交有效证据。针对郑某所说的他所欠的款项应为17万元,且已经全部偿还完毕,郑某对此也没有提交相关证据,所以法院不予采信。 郑某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市一中院提起上诉。二审期间,郑某补充提交了若干证据,证人李某也出庭作证,称是自己介绍任某和郑某认识,并知道任某开设球庄,同时表示自己曾出面协商郑某和任某的赌债问题,并帮助郑某向任某还钱。 在昨天的庭审现场,郑某演示了通过任某进行网络赌球的过程:用一个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下注都是虚拟的款项,待每周一再结算。郑某出具的录音和录像证据显示,任某催郑某偿还赌债,郑某表示赌球输的钱自己认,但金额太高,求任某宽限一段时间。录音中,任某还对郑某的妻子进行威胁。此外,法院调取了公安机关对郑某举报任某开设球庄的报案询问笔录,并到银行调取了二人的资金往来明细,发现双方资金往来频繁。 一中院综合本案现有证据及双方当事人陈述,认为该案存在犯罪嫌疑,裁定驳回任某对郑某的起诉,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郑某虽然不用偿还30万元的债款,但因涉嫌赌球,将面临公安机关的处罚。“是我自己鬼迷心窍,这次也算汲取了教训。”郑某说。 法官提醒 赌球、足彩要分清 该案审判长甄洁莹介绍,赌博是一种无效法律行为,不能产生债权债务关系,赌债非但是非法债务,更是无效债务。从本案看,如果公安机关最终认定确属赌球,那么即使郑某真的欠任某相应的赌债,任某也无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郑某归还。 眼下正值世界杯期间,市一中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刘用印提醒球迷,一定要分清赌球和足彩,虽然二者均具有投机性和风险性,但不能相提并论。足球彩票的发行和运作是在政府统一安排、管理和监督之下开展的博彩业经营,国家对其实施完善的监督管理和法律调整,将其纳入到了有序的良性发展环境中。而赌球作为一种赌博活动则是必须禁止的。网络赌球通常以类似传销模式运行,一般为大庄家在境外赌球网站上注册“股东级”账号,再一层层发展下线,参与网络赌球的会员“十赌九输”,又存在翻盘的侥幸心理,最终往往落个倾家荡产。 阅读完标题为(债务纠纷涉嫌赌球 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的文章后,{www.bjxxg.cn}小编为大家推荐更多相关文章,千万不要错过哦! (责任编辑:北京纪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