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严琪)三名男子回收旧硒鼓,贴上惠普、松下等标牌,冒充名牌卖高价。今天上午,此案二审公开宣判,一中院支持了一审判决,维持原判。据悉,这是一中院知识产权庭,首次判决刑事案件。 旧硒鼓贴牌案维持原判 2011年10月至2012年10月期间,被告人陶岭伙同被告人邹红光,采用回收废旧硒鼓,重新灌粉贴标的方法加工制作惠普、三星、兄弟、松下、佳能等品牌的硒鼓并销售。而被告人戴志财受雇于陶岭和邹红光,负责送货。后三人在出租屋内被公安机关抓获,当场起获惠普、三星、松下等品牌硒鼓358个,其中包括已包装硒鼓和已灌装未包装硒鼓。经鉴定,其中341个硒鼓系假冒,价值19万余元。 海淀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陶岭、邹红光、戴志财三人的行为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根据三人的各自情节,分别对三人判处有期徒刑或缓刑并适用罚金。其中,主犯陶岭获刑三年半,处罚金10万元。陶岭不服此判决,提起上诉,被一中院立案受理。 在二审现场,上诉人陶岭称,警方现场起获的硒鼓还包括自有品牌,且数量远多于假冒包装。另外,假冒硒鼓的实际售价平均不到100元,一审判决中给出的认定价值过高。 一中院经审理后裁定,驳回主犯陶岭的上诉,维持原判。 什么是“三审合一”? “三审合一”是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统一集中审理的审判机制,其做法是将涉及知识产权的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全部集中到知识产权审判庭统一审理。据中科院知识产权中心副主任李顺德教授介绍:“如果案件涉及刑事或行政诉讼的,则分别请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的法官与知识产权庭法官共同组成合议庭审理,这是我国审判机制的一项重要改革。” 在此之前,我国法院长期实行的是“三审分立”审判机制,不仅使审判权限交叉重叠,也造成了审判资源的闲置浪费,被诟病多年。 知识产权法院将设立 设立知识产权法院,这条司法之路中国探索了近20年。就在本月6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在第三次会议上审议通过《关于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方案》,意味着这条探索之路即将抵达终点。 早在1993年,国内首个知识产权庭在北京市中级法院成立。1996年,上海浦东法院成立的知识产权庭试行“三审合一”,但此模式直至十年后才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开来。 去年“两会”上提出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法院,市一中院首次“三审合一”也被看作是北京市知产法院成立的前奏。 据记者了解,截至2013年,美国、日本、韩国、德国、俄罗斯等国均设立了知识产权法院。J195 阅读完标题为(一中院知产庭 首判刑事案)的文章后,{www.bjxxg.cn}小编为大家推荐更多相关文章,千万不要错过哦! (责任编辑:北京纪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