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报网讯(记者杨昌平)以往发生交通事故时,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往往就是权威结果。然而,这一现象正在改变。在今天上午顺义法院审理的一起交通事故索赔案中,被认定为负事故全责的车主拿来行车记录仪,并当庭播放视频,以此证明自己无责。 这起交通事故发生在今年3月8日。原告刘某驾驶三轮轻便摩托车由东向北拐弯行驶时,适有被告殷先生驾驶小轿车由北向南经过,两辆车相撞,造成刘某受伤、车辆损坏。经交通支队认定,殷先生负事故次要责任,刘某负主要责任。事发后,刘某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2700余元。 但是,对于事故责任认定书,殷先生并不认可。他说,事发时刘某骑三轮轻便摩托车由东向北拐弯,车速过快使车都飘起来了,并且进入逆行车道,这才与殷先生驾驶的小轿车相撞。正巧,跟在殷先生车后的那辆车安装有行车记录仪,将交通事故过程记录了下来。殷先生认为,行车记录仪清楚地反映了整个事故经过,他在本次事故中无任何过错。 当庭播放行车记录仪拍摄的视频后,殷先生表示,从视频中可以看出,刘某的三轮摩托车在事故发生前,就已经有侧翻的倾向了, 而他在事故发生前一至二秒就踩了刹车,且打方向盘避让原告。殷先生说,原告有多项违法行为,而他是正常行驶。他不认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申请了复核,只是因为刘某提起了民事索赔诉讼,复核未予受理。 不过,对行车记录仪拍摄内容,刘某有不同的解读。刘某说:“我认为交通事故认定书是正确的。根据该行车记录仪,事故发生时,被告车辆应当是超速了,刹车有点紧急。而在进入路口时,他应当减速。” 截至发稿时,庭审仍在进行中。 阅读完标题为(庭上播行车记录仪影像 被告欲推翻事故认定)的文章后,{www.bjxxg.cn}小编为大家推荐更多相关文章,千万不要错过哦! (责任编辑:北京纪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