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此次北京治理群租行动取得了很大实效,但王立新表示,法律依据不足仍然是目前最大最现实的问题。“根据物权法及民法通则,房屋所有权人对其所有物享有依法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非法干涉或者妨害。业主将房屋用于群租,但承租人未实施违法侵害他人利益或者造成不当危险、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相关执法部门就难以找到禁止群租的充分法律理由。”王立新说。 此外,治理群租仍面临执法难度大的窘境。王立新说,“承租人虽然并非房屋所有权人,但在群租居住期间,该出租房屋就为其住所,是其生活的私人领域,该承租人依法有权拒绝无关人员进入其住宅区域。因此如果没有法定事由的发生,相关执法部门也没有进入承租房屋进行检查的充分法律理由。” 出租房不一定找中介 采访中记者还有一个发现,陈先生等4位群租的业主选择的竟然都是同一家中介公司,这家公司不但不正规,甚至还采取威胁等手段要挟业主和租客,最后都闹得不欢而散。物业也向记者证实,该小区的二手房租赁基本都是被这家公司通过各种方式垄断。“我在外地工作,这个房子肯定还要继续出租的,但是我再也不想找中介了,想通过一些网站来自己发布。”陈先生收回房后,开始为下一步做打算。 跟陈先生的想法一致,现在有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在互联网平台上进行租售房屋。但如何保证信息的标准化和透明度,尽量保障房源的真实可靠性,维护业主和租客的合法权益,也是必须要考虑的重要问题。 “租房其实是一种相对简单的民事关系,政府在这方面也有很多指导性的文件,包括格式化的租赁合同,在搜房网就可以找到好几个版本,比如业主自租版本、中介居间版本等,分别适合不同的主体。业主可以直接下载,涉及到的条款都很细致全面。”作为业内人士,刘坚建议,如果通过经纪人或者经纪公司,就需要选择有一定口碑的,有一定实力的正规的,如果是通过个人租赁,就需要加强自我保护和防范。 “目前市场环境下,不规范的中介依旧会继续存在,不可能彻底消亡。这种情况下,业主也好,租户也好,都应该更多地利用多种渠道,采取多种方式保护自己。”刘坚强调。记者朱宁宁 阅读完标题为(治理群租仍面临执法窘境 法律依据是最大困惑(2))的文章后,{www.bjxxg.cn}小编为大家推荐更多相关文章,千万不要错过哦! (责任编辑:北京信息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