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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基亚会在中国收取保护费吗?

2013-12-27 11:28 来源:未知 浏览:
被微软收购之后的诺基亚突然变成了众矢之的,尤其是受到了中国企业的围攻。 事情是这样的,从9月份微软正式发布收购意向之后,美国和欧盟都已经表示同意,但是谁也想不到

被微软收购之后的诺基亚突然变成了众矢之的,尤其是受到了中国企业的围攻。

事情是这样的,从9月份微软正式发布收购意向之后,美国和欧盟都已经表示同意,但是谁也想不到,这一国外的圆满收购,可能要在中国留下不确定因素。日前,商务部已经开始了第二阶段的审查,这一部分审查加入了反垄断内容,也成为了国内同业企业的一根救命稻草。

为什么说这场官司不出意外呢?

之前,也就是诺基亚在没被收购前,本身也以手机养活自己。这种态势之下,它本身持有的专利技术,与使用的其他手机厂商专利可以形成相互授权的合作或者说制约关系,别的手机使用诺基亚专利时,是用不着向诺基亚交费的。这种模式下,整个手机行业不会受到太大的冲击,特别是巨头之间,能够维持一个力量平衡的态势。这就是手机行业的一个谁都知道的“行规”。

说白了你敢对我收“保护费”,我就敢更狠的搞你,这样大家都别玩。但要是诺基亚被收购或者说不以手机养活自己了,其手机业务很可能进入停滞,那这种平衡就被打破了。诺基亚很可能进入坐吃专利授权费的局面中,一个不做手机的手机公司手里握着庞大的专利数目,这样无异于在整个移动IT界空降一个收保护费的地主。

这种事情在手机行业也时有发生,所以并不是空穴来风。2011年,爱立信就曾明确表示,希望获得稳定的专利回报,并且发起了一系列专利诉讼案。要是诺基亚也萌生出这样的想法,很难说会发生什么。

对比全球IT巨头的专利数,诺基亚处于遥遥领先的状态。而分析之后公司日渐式微,很多人认为,这是因为其并没有将专利落实在产品中,空有研发而没有落实,成为了诺基亚手机时代的一个重要缺憾。不过你想过么?这恰恰证明了诺基亚的专利垄断比其展示给世人的更加庞大。诺基亚拥有智能手机通信相关的标准必要专利和非标准必要专利近7000件,这是多么庞大的一个数字,也是诺基亚最宝贵的财富。如果诺基亚真的走出坐吃专利授权的模式,那么对于整个IT界将是一场灾难性的冲击。

这个重灾区将会是在中国。诺基亚与全球20%的厂商没有签署专利授权,而其中的绝大部分就在中国。如果诺基亚开始对这部分厂商收取授权费用,一直以薄利多销作为竞争优势的很多国产品牌将进入亏损状态,从而退出流通市场。中国的所谓山寨机,卖的很多,在海外的市场份额并不低,特别是在新兴市场。目前,受到专利制约,本身利润稀薄的这些国产手机制造业就必须分20%的售价给西方的专利持有者,一旦诺基亚加入这一阵营,很可能中国手机将全面退出流通领域,这对于国内的厂家来说,将是灭顶之灾。

中国的这些同业手机厂商能随便让诺基亚做这件事么?国内的阻挠是必然出现的。但要是阻挠不成功的话,结果会怎么样?或许国内手机行业彻底要经历一场洗礼了。

这种情况,很容易让我们与过去国产DVD行业的遭遇相联系。

DVD曾是中国出口创汇的高科技产业的代表。但是,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第一年,一场来自国外DVD专利权人的“专利收费”风暴不期而至,使中国企业在进入全球市场时接受到一场专利战的洗礼。由于成本优势,中国国产DVD产品以同类产品15%的价格,畅销欧盟和美国市场。2002年数据统计,中国DVD产量曾经占据世界产量中恐怖的90%。

2000年,由东芝、松下、JVC、三菱电气、日立、时代华纳组成的6CDVD专利联盟,出台了DVD专利许可激励计划,开始与中国DVD企业就专利使用费缴纳问题进行正式谈判。2002年4月,6C联盟与中国电子音响工业协会达成专利许可协议:中国公司每出口1台DVD播放机,支付6C联盟4美元的专利使用费。

同期,其他专利权人纷至踏来。由索尼、先锋、飞利浦组成的3C联盟,使中国出口欧盟国家的DVD产品因侵权频频被海关扣押。为此,2002年10月,中国电子音响工业协会与3C联盟达成协议,中国公司每出口1台DVD播放机向3C联盟支付5美元的专利使用费。2004年,同是DVD论坛成员中的汤姆逊公司同中国电子音响工业协会达成意向,向中国DVD收取每台1美元至1.5美元专利使用费。2004年6月,DTS公司也声称,要强制征收国内DVD企业每台10美元专利使用费。

大家可以算一下,累积下来,到04年,中国每生产一台DVD机就要向专利持有方缴纳20美元的专利费用。当前DVD机价格大约在150元每台,十年前的价格大概在350元左右,20美元乘以当时8的汇率160元基本上就占了整台机器的一半,再加上本身国货走的就是低价的比较优势,这么一来,基本上国内企业就没得玩了。2004年中期,国内DVD生产企业已从鼎盛时的140多家锐减到只有30多家。这个事情的结果是,国产DVD机迅速退出国际市场。

从这个事件我们能看出,要高度重视这样的类似事件,就像DVD的专利事件,对于当时的国产高新制造业来说,是一次非常沉重的打击。估计国内的手机行业没法阻止微软去收购诺基亚,但至少可以让其只能有条件通过,以减小对国内的影响。早在微软收购诺基亚手机业务之前,商务部就曾有条件批准了谷歌公司125亿美元收购摩托罗拉移动一事或对此有所借鉴。去年5月,商务部认为这一收购具有“排除、限制竞争的影响”,因此附加了包括不能以歧视方式对待Android平台方面的任何原始设备制造商以及委托独立第三方监督,五年内保持Android开放和免费等内容。

这几年来,跨国公司经常这样子干,常常利用专利诉讼对付中国企业。如果在诉讼中获胜,就可以实现专利垄断的目的;如果败诉,也可以继续发动“马拉松式”的诉讼,以诉讼冻结贸易,并用巨额诉讼费用拖垮敢于与之抗衡的“领头羊”企业。

除了此次的诺基亚之外,国内企业感触最深的应该是高通在通信芯片领域的垄断,高通本身在3G时代垄断了40%的核心专利,这意味着手机制造商都无法绕过其专利授权的压制,甚至与在得到授权之后,仍然要缴纳2%-3%的费用。这使得高通称为全球绝无仅有靠贩卖专利盈利近100亿美元并且占利润比重超过7成的一个怪物。从专利数量上说,诺基亚紧随高通之后,如果真的演变成高通NO.2.,那么国内的手机企业很可能将步了DVD机的后尘。

对于专利的重视,恰恰就是全球制造业对于创新的保护。然而在某一领域专利垄断的横行,很可能将打消这种创新的趋势。高通如是、诺基亚亦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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