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28日公布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这份细则对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作了哪些规定?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情况如何?经济责任审计突破点在哪?中央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审计署党组成员张通对此进行了全面解读。 审计瞄准“经济”和“责任”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领导干部所承担经济责任的内涵和外延也在发展变化。”张通说,“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审计评价,要围绕‘经济’、‘责任’四个字。” 根据实施细则,审计评价应当有充分的审计证据支持,与审计内容相统一。一般包括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的业绩、主要问题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 “审计什么就评价什么,重点是领导干部任职期间该干什么、干了什么、干的效果如何,是否存在违法违规问题。”张通说。 他表示,审计评价应重点关注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质量、效益和可持续性,与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有关的管理和决策等活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任期内举借债务、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环境保护、民生改善、科技创新等重要事项,以及领导干部应承担直接责任的问题。 让领导权力“晒在阳光下” 张通说,审计结果运用是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环节,关系到审计作用的发挥和审计目标的实现,是发挥经济责任审计职能作用和威慑力的最终体现。 目前,全国已经建立起包括诫勉谈话、问责和责任追究、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纳入干部人事档案等审计结果运用制度。一些地方积极探索和推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通报、公告等审计结果公开制度,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张通表示,实施细则对各有关方面如何运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作了明确规定,下一步各级党委要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作为干部考核、任免和奖惩的重要依据,要加强督促落实整改、警示谈话、问责及责任追究等工作,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审计整改以及责任追究等审计结果运用制度,切实发挥审计监督的作用。 经济责任审计亟待三大突破 张通认为,要更好地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防范权力寻租、完善国家治理上的作用,须在审计覆盖面、审计重点、审计深度和力度上有所突破。 一是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逐步建立任期内轮审制度,对党政及企事业单位领导任期内至少审计一次。同时,加强对经济活动复杂、资金资产量大的重点地区、部门和单位领导干部的审计,加强对掌握重要经济决策权、执行权、管理权和监督权等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审计,加强对管理重点项目、分配及使用重点资金的领导干部的审计。 二是要深化审计内容。对党政领导干部,着力关注政府性债务、财政管理、土地管理、资源环境保护、民生改善等情况,政府机构调整和职能转变中取消、下放审批事项的落实以及审批事项的职责履行情况;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重点关注国有资产安全、重大决策、招标采购、自主创新和内部管理等情况。 三是要加大审计力度。以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为核心,严肃揭露和查处重大违法违规案件、重大失职渎职行为、重大决策失误、重大损失浪费、重大管理漏洞等事项。同时要注重对在同一类别或同一行业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职责过程中的共性问题,或负债、环境、资源、土地等经济运行和管理中的重要审计内容进行对比分析,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发现突出问题,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 今后审计重点反腐、改革、发展 《细则》首次明确,建立重点地区(部门、单位)、关键岗位领导干部轮审制度,即审计机关对重点审计对象任期内至少审计一次。 审计署署长刘家义说,要紧紧围绕中央关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政策目标,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主要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审计监督,促进各级领导干部结合本地实际,落实中央关于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各项任务要求,主动作为、有效作为,切实履职尽责。 相关链接 财政供养人员 只减不增 《细则》确定,将机构设置、编制使用以及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纳入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内容。中央编办副主任何建中对此表示,这是一项新的制度规范和工作任务,有利于保障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任务的完成。 何建中说,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本届政府内做到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经过半年多工作,各省(区、市)按照现有行政编制数和2012年底事业编制数为控制总量的要求,报送了减编控编方案。目前中央编办正在抓紧进行分析、研究和审核。方案经中央编委批准后,将会同审计、监察等部门对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何建中表示,目前一些地区和部门仍不同程度地存在超编进人、擅自设立机构、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等问题。这些问题相对在市、县两级和事业单位更突出。开展这项审计工作,对执行机构编制规定和纪律提出了更刚性、更具体的措施和要求,能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增强机构编制的约束力。 (本组稿件均据新华社) 阅读完标题为(经责审计6年2580多人被查办 让领导权力“晒在阳光下”)的文章后,{www.bjxxg.cn}小编为大家推荐更多相关文章,千万不要错过哦! (责任编辑:北京纪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