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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公车改革大幕开启 改革时间表及各地补贴标准确定

2014-07-17 11:44 来源:网络 浏览:
改革时间表 1.中央和国家机关在2014年底前完成2.地方党政机关在2015年底前完成3.用2到3年时间,完成包括事业单位、国企和国有金融企业改革 补贴标准是怎么确定的? 国家发

  改革时间表

  1.中央和国家机关在2014年底前完成2.地方党政机关在2015年底前完成3.用2到3年时间,完成包括事业单位、国企和国有金融企业改革

  补贴标准是怎么确定的?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务交通补贴标准经过了反复的研究测算,综合考虑了公务出行成本、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辖区面积、自然地理环境、公务出行次数和距离、行政级别和实际承担的工作职务等因素。根据交通成本等相关因素变化情况,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可适时适度进行调整。

  1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公车改革将全面启动。本次公车改革的要点主要有: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将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社会化的方式以及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根据指导意见,公车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力争2014年年底前基本完成中央和国家机关及其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2015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地方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用2至3年时间全面完成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本次公车改革,将取消副部级以下领导干部用车和一般公务用车;同时,将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地方地厅级及以下工作人员:省区市厅局正职的主要负责人,县市区乡镇(正职)主要负责人,各地可以根据实际出发,鼓励他们参加车改。确因工作需要,也可以采取实物保障的方式;采取实物保障的不能再领取补贴。

  按照方案,中央和国家机关公车改革力争在2014年年底前完成,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非参公事业单位、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企业公车改革力争在2015年年底前完成。(综合新华社等)

  山东司局级补贴不得超1690元/月

  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后,对参改的司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自行选择公务出行方式,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城区)内公务出行不再报销公务交通费用。具体为: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适时适度调整公务交通补贴标准。

  地方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不得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的130%,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和其他边远地区标准不得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的150%。因此,山东等一般地方最高车补标准应为司局级每月1690元,处级1040元,科级及以下650元。

  此外,据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中央国家机关本级涉及改革的车辆近5000辆,将公开拍卖。

  【延伸阅读】杭州等地车补或“缩水”

  此前,一些地方特别是经济发达地区,发放较高的车补,如杭州市每月最高达到3100元,广州市天河区最高为2800元,均高于指导意见规定的上限。

  按照“地方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不得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的130%”的规定,杭州、广州等地属于一般地方,现补贴标准高于新规。按规定,这些地方的车补将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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