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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许可办法修订 个人可发起农商行

2013-09-30 17:03 来源:网络 浏览:

  中国网9月30日讯 银监会今日发布《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并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该意见稿允许自然人可以作为设立农村商业银行的发起人,农村商业银行设立的最低资本要求为5000万元人民币。

  根据意见稿,设立农村商业银行应有符合条件的发起人,发起人可包括:自然人、境内非金融机构、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内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外银行机构和银监会认可的其他发起人。

  对于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申请募集次级定期债务、发行二级资本债券、混合资本债、金融债及依法须经银监会许可的其他债务、资本补充工具。意见稿要求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主要审慎监管指标符合监管要求;贷款风险分类结果真实准确;拨备覆盖率达标,贷款损失准备计提充足;最近3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因内部管理问题导致的重大案件;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对于境外银行机构作为发起人或战略投资者,应符合最近1年年末总资产原则上不少于100亿美元的条件,资本充足率应达到其注册地银行业资本充足率平均水平且不低于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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