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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10月1日起实行新的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标准

2013-09-30 16:41 来源:网络 浏览:

  新华网苏州频道9月30日电今日从苏州市物价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处置收费行为,使危险废物及时得到处置,苏州市物价局与环保局联合下发通知,确定从10月1日起,在苏州市实行新的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标准。

  根据种类的不同,对医疗废物、工业危险废物、特种危废处置计费将采取不同的计收方法和标准。其中,对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有两种计费方式:一是按床位计费。实行按月计收,最高收费标准为每床每日2.0元,允许下浮10%。二是按重量计费。收费标准(中准价格)为每公斤3.6元,允许上下浮动10%。按医疗卫生等机构实际产生的废物量计定。二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可以选择按床位或重量计费方式。其他医疗卫生等机构按重量计费方式。对工业危险废物根据处置方式的不同实行不同的中准价格,固化填埋处置为2.00元/公斤(其中剧毒类处置为70.00元/公斤);焚烧处置为2.80元/公斤;物化处置为1.30元/公斤。对特种危废处置的收费中准价格为8.00元/公斤,允许上下浮动10%。《通知》要求,危险废物处置企业应在规定的收费标准及浮动幅度内,严格按照《苏州市工业危险废物处置分类分档收费标准》收费并提供处置服务。

  环保和卫生部门将加强对废物处置的全过程监督,确保各类危险废物处置到位。物价部门将加强对危险废物处置成本的动态监测和收费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乱收费的,将依据有关法规进行查处。(李俊锋李子夜)

  原标题:苏州10月1日起实行新的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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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稿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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