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惠42条”出台1月 民企急呼“入门”细则 民企急呼政策“入门”细则。 南方日报记者 梁维春 摄 ■“壮大民营经济实力,尽快进入第二梯队”系列报道⑤ 继今年8月末召开全市民营经济工作大会,出台了“含金量”颇高的《关于加快发展壮大民营经济的决定》(简称“惠42条”)新政后,一场在惠州尚属首创的企业服务月“服务集市”活动近日如约而至,26个市直和驻惠有关单位集中摆摊设点,吸引了800多家企业近千人前去“赶集”。 在活动现场,相关职能部门向企业提供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现场有效地解决企业提出的问题达300余条。然而,记者现场走访了解到,如今,绝大多数企业在肯定“惠42条”政策本身的同时,纷纷急呼配套实施细则出台。 疑问 全面放开投资领域 何时看得见摸得着 “‘惠42条’提出非禁即准、平等准入、放手发展,这些都很好,但是能不能贯彻?”今年9月初出台的“惠42条”第一条提出允许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文禁止的领域,然而“如何进入”并未提及。 在惠州经营一家建筑外墙涂装企业的梅先生告诉记者,虽然新政策出台了,但是如果不能落地,有些领域、有些门看似打开了,实际是看得见、进不去的“玻璃门”、“弹簧门”。 “包括我自己在内,一些当老板的朋友之前去政府某些部门了解政策情况,对方的第一反应总是先问‘从哪里来、怎么知道政策的’,而不是告诉我们该怎样享受政策。”梅先生有些无奈地说,全面放开投资领域,这是民营企业看得到、摸得着的利好,但这需要政府出台相应措施,具体明确哪些行业、企业能符合条件。 记者还在“服务集市”活动走访中了解到,随机受访的20家民企中,有18家认为“惠42条”针对融资难、用工难、创新难等问题的措施,缺乏具体的“入门”细则。记者也在现场就相关问题咨询对口部门单位时,得到的回复也多是“实施细则正在研究制定中”。 矛盾 新政设基金扶“三高” 企业无抵押难贷款 如果说,资金是中小民企发展的瓶颈,那么没有足够的抵押物则是企业融资“瓶颈中的瓶颈”。 “新政中有很多针对高科技、高附加值、高成长的‘三高企业’提供资金和信贷支持的内容,但我担心的是,对于科技型企业来说,只有技术却没有有效、足够的抵押物,政策中提到的资金、基金等,是否会像银行那样把我们拒之门外?”惠州市中科三维动画设计有限公司董事长廖重霖告诉记者,科技型中小企业虽然拥有技术、知识产权,却没有更多的固定资产作为抵押物,也没有其他机构可以担保,导致许多持有知识产权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无路。 廖重霖说,该公司是专门从事3D动画和裸眼3D技术开发和应用的民营企业,也是“惠42条”中重点扶持的典型“三高企业”,但目前公司的资金缺口已达500万左右,而目前又缺乏融资贷款所需的抵押或质押物。 “如果新政的扶持金、贷款信用基金的申请条件和门槛也跟银行一样的话,那么政策本身就是矛盾的。”廖重霖认为,对于整合资金设立市中小微企业贷款信用基金这一条,理论上是可行的,但目前具体的“准入标准”并不清楚,希望相关部门能尽快出台配套落实细则。 观点 亟待细则出台 落实执行才是硬道理 惠州市昌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龚平说,各个条款相对应的责任部门有无落实执行及制定实施细则和考核指标,是政策“落地”的关键。 而惠州学院经济管理系副教授、珠三角经济发展战略研究所副所长林宽认为,企业的担忧完全可以理解,单就“惠42条”来看,这次的力度更大、内容也更为全面,每一条帮扶政策对应了一到多个责任单位,还有时间表在跟进,足可以看出惠州市委、市政府的决心,但企业能否真正受惠于“惠42条”,还要看具体的落实执行。 “‘惠42条’中最引人关注的莫过于按‘非禁即入、公平待遇’的原则,全面放开投资领域,解除‘玻璃门’,这是民企看得见的利好,但这就需要政府出台相应措施,具体明确。”对于政策的具体落实细则,林宽以第一条内容为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着群众的利益,因此,在民企进入上述领域之前,政策层面需要出台更为细化的监督管理办法至关重要。 同时,进入每一个进入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非禁”领域的民营企业家,首先要想清楚自己是否具备进入此行业的实力,即便具备,也一定要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法制意识以及长远的发展眼光,绝对不能贪图眼前的利益。 南方日报记者 张昕 实习生 李静萍 (来源:南方日报) 阅读完标题为(“惠42条”出台1月民企急呼“入门”细则)的文章后,{www.bjxxg.cn}小编为大家推荐更多相关文章,千万不要错过哦! (责任编辑:北京信息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