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9月8日日本与美国在旧金山美国陆军第六军司令部签订的军事同盟条约,此条约不仅构成规定日本从属美国的法律依据,而且使美国可以在日本几乎无限制地设立、扩大和使用军事基地。2012年7月24日,日本宣称与美国共同作出决定,要将钓鱼岛列入“美日安全保障条约”。2012年9月19日,美方声称对有关领土争端不持立场。2012年11月29日美国参议院全体会议决定,在2013财年“国防授权法案”中增加一个附加条款,明确规定美国对日防卫义务的《日美安保条约》的第五条适用于钓鱼岛。
中文名:日美安全保障条约
外文名:The Japan US Security Treaty
其它名称:美日安全同盟条约
签订时间:1951年9月8日
签订地址:旧金山美国陆军第六军司令部
签订国家:美国、日本 阅读完标题为(中方反对把钓鱼岛作为《日美安保条约》对象 日美安保条约内容(2))的文章后,{www.bjxxg.cn}小编为大家推荐更多相关文章,千万不要错过哦! (责任编辑:北京信息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