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治波 两个媒体人的“互掐”,成功夺取了公众的眼球,这实在是大学院长遴选制度一种悲哀。因为这一场“互掐”,更应该发生在学院师生与学校的遴选委员会之间,或者发生在学校的遴选委员会与行使任命权的学校负责人之间。 学院为实体、学院拥有强大权力,是国外高校的共性,也是我国高校正在发展的方向。能否最大程度发挥这种管理体制的效能,院长是谁就成了最为关键的因素,而院长是谁又由院长任用方式决定。在国外,一般是由负责学术事务的副校长向校长推荐成立遴选委员会,遴选委员会向该副校长推荐一定名额的候选人,副校长再向校长汇报并推荐其中一位给校长。如果校长不满意,或者出现所在学院师生提出异议,校长一般不会任命,并且会启动另选或重选程序。社会、新闻媒体一般只会对遴选委员会的工作,或对候选人材料真假进行监督,即使有争议,也是遴选委员会来向公众或媒体进行解释和澄清,鲜有候选人直接上阵与媒体、公众“互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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