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城镇化过程中历史文化受到损坏的问题,省政协十一届八次常委会议2日通过关于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的政协建议案,进一步加强对历史文化的保护和传承。记者获悉,《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目前已进入立法程序,今年被列为山东省地方立法计划二类项目,其《征求意见稿》已经完成并面向全省征求了意见。 据省文化厅厅长徐向红介绍,山东作为孔孟之乡拥有丰富的文化遗产资源,现有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10座(济南市、青岛市、聊城市、淄博市、烟台市、泰安市、曲阜市、邹城市、蓬莱市、青州市),国家级传统村落16个,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6处,入选国家级非物质遗产项目153项。但随着城镇化推进,历史文化的保护传承工作仍显不足。“近20年来,山东有1600处不可移动文物消失,其中有一半以上毁于各类建设活动。”对此,山东省提出实施“乡村记忆”工程,作为探索新型城市化建设中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模式的创新尝试。 徐向红表示,旨在加强非遗保护的《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目前也已进入立法程序。徐向红说,非遗保护工作已刻不容缓。以地方戏为例,山东有34个剧种,目前仅存24个,经常演出的只有十余个。据山东省艺术研究院最新调查情况显示,现在全省曲艺曲种能坚持正常演出的只剩10余个,技艺精湛的老艺人所剩无几,传承队伍后继乏人。 记者获悉,该条例中明确指出,对历史文化积淀深厚、存续状态良好,具有重要价值和鲜明地域特色的文化形态进行整体性保护;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所涉及的建筑物、场所、遗迹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城乡规划和建设中采取有效措施予以保护。目前已初步确定了传统文化乡镇、村落、街区和乡村社区博物馆试点单位共24个。今年8月将完成试点单位挂牌,届时形成规范化标准后在全省推广实施。 阅读完标题为(“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建议案”通过)的文章后,{www.bjxxg.cn}小编为大家推荐更多相关文章,千万不要错过哦! (责任编辑:北京纪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