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参加考试人员的总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由博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聘用文件(其中聘用到义务教育中小学的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教育局进行二级分配聘用到具体用人单位)。 新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进行鉴证,实行人事代理,纳入事业单位管理。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未就业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由人才市场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正式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服务期限不得低于3年。 四、纪律与监督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领取笔试、面试、体检等通知书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者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一律取消其参加招聘的资格。招聘过程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聘过程中若出现违纪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391—8683951 附件:1、博爱县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博爱县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博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9月29日 阅读完标题为(2013年河南焦作博爱县事业单位招聘173人公告(2))的文章后,{www.bjxxg.cn}小编为大家推荐更多相关文章,千万不要错过哦! (责任编辑:北京信息港) |